產官學看長照3大挑戰
高齡化、少子化雙重趨勢來臨,失能比例也逐年攀高,長期照護已是各國面臨的重大挑戰,台灣長照體系已邁入2.0,產官學積極地為3大挑戰把脈與建言。
台灣面對少子化、老年化雙重趨勢,長照政策成為政府推廣的重點政策之一,例如總統於2016年下半年提出長照2.0,經過半年的籌備,2017年正式由長照1.0邁入2.0,並以ABC三級整合型社區照顧體系、出院準備服務銜接長照,以及失智症照顧體系為推廣重點。
另一個受到矚目的發展則是中華郵政配合衛生福利部,除預計提供10個郵局閒置場地開設60床到100床的「住宿型長照機構」,並規劃於今年底推出低保費、高保障的長照險,來減輕民眾為未來養老做準備的負擔。
一般認為動用國營事業的閒置土地是為了解決長照設備不足,然而長照不僅有設備不足的問題,服務人力不足以及財源的穩定性都是挑戰,民眾也發出「看得到卻可能用不到」的聲浪。到底該怎麼看待這些挑戰?政大副校長、風險管理與保險系特聘教授王儷玲提出了看法與建議,衛生福利部常務次長薛瑞元也對此做了說明。
長照財源從哪裡來?
保險與稅捐各有優缺點
王儷玲:目前長照財源來自稅收,缺乏長期穩定度,政府必須對財源有更完善的規劃,思考還有哪些稅收,可以作為長久、永續的補充來源。
我個人比較贊成保險制度。社會保險制度是由民眾付費來獲得基本保障,這樣的基金管理,在財務的永續性、配套措施、財富重分配及功能制度上,都有比較完整、可以著墨的地方。
薛瑞元:有2個迷思需要加以釐清:
➊保險制度的財源比較穩定,這是錯的。因為它跟費率有關,若保險制度可以根據支出來調整費率,我承認是比較穩定,但從健保經驗來看,肯定做不到。健保入不敷出,要調高保費卻很困難,這是20幾年的經驗,因此我認為,保險可以解決一切的問題是錯的。
➋認為稅不穩定,也不太對。稅與保險費的性質不一樣,「稅」是統收統支,立課稅名目、訂稅率、對一定對象課稅,稅收進入國庫後,再視各計畫把錢分出去支應,收與支是不相關的。至於「費」是有固定用途,在法令上會明訂用在哪裡。
但現在稅收進來後可以指定用途,就如同菸稅、遺贈稅在法律上指定必須用在長照上;其次,若真發生不足,仍然可以用其他的稅來支應,反而更具彈性。若用保險制度,就只能考慮增加保費,反而失去彈性。
調整服務計價基準
人力問題才能改善
薛瑞元:服務人力與設備的供給不足是長照面臨的主要問題。居家照顧人力不足已有2個調整作法,首先是把ABC三級鬆綁,過去的ABC綁得比較死,造成擴散不易,鬆綁後的A定位在個案管理,B是提供服務,C為巷弄長照站,主要是針對健康、亞健康老人的供餐、預防或延緩失能、社會參與等提供相關方案。
其次是支付制度,今年起改用「項目」取代「時數」計算,而且把單位價格調升。改用項目計算,有助於照服員只專注在服務事項,不會被當作鐘點工或傭人,而被任意使喚去做非長照服務的內容。
單位價格是以人事成本3.2萬元來調整支付基準,即相關單位提供照服員薪資須達月薪3.2萬元或時薪200元。支付標準提高也同時讓營利機構有利潤,而非營利組織也因有較充足營運資金,能永續經營。
這2項調整已吸引更多單位與照服員加入,以2020年目標來看,今年上半年已有2,400多個服務提供單位,較目標超出很多,ABC三級中的A幾乎達標;C部分約達目標6、7成,並持續增加中,有信心順利達標;B部分對失能者提供的服務,在2015年約有5、6萬人,2017年約7萬人,至2018年上半年已超過10萬人,明顯增加。
在現行制度下,人力與服務單位可持續擴增,但包括社區式日照中心、住宿型機構等硬體,不論是場地空間或使用執照都較不容易解決。
產業分級、善用科技
解決硬體設備不足
薛瑞元:去年底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》通過,住宿型長照機構的主要做法有3種:
➊原來的護理之家或養護機構可以繼續提供住宿型服務,只要不擴充與遷移,就無須符合社團法人的身分標準,但新設住宿型長照機構必須以社團法人方式來進行。
➋在資源比較缺乏的地區,以鄉鎮區為單位,興建100床以下的住宿型長照中心。
全文未完,看更多請見《Money錢》2018年9月號第132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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