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60多歲的張媽媽,丈夫過逝後留下2間房、一些公司股權,加上自己累積近2千萬元的退休金,在仍持有收入的狀況下,目前不用為退休生活煩惱。
但因為年輕時沒有做好保險規劃,在保障不足下,她擔心若未來需要長照時,會造成孩子的負擔,也憂心將來兒女會為了爭產打壞親情,在朋友建議下,張媽媽決定透過理財規劃顧問做好財產信託,解決煩惱。
在台灣,多數人都聽過「財產信託」,卻不太了解它能帶來什麼保障,也往往認為在過程中要支付很多費用,覺得不划算。「其實,只要轉個念就好了,」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理事長廖一聰說。以張媽媽的信託過程當案例,廖理事長說明信託的好處。
透過銀行信託
做好房產、保障規劃
針對張媽媽的狀況,理財規劃顧問幫她做了3件事:
①房產信託,避免兒女爭產。先將2間房子做好信託規劃,由於房子在她名下,在信託契約中她是委託人、接受委託的受託人是銀行,受益人則是她本人,將來她過世後,再把受益權透過預先立好的公證遺囑分別移轉給兒子、女兒。
廖一聰解釋,這中間經過詳細的計算,已把未來可能產生的遺產稅考量進去,好處是,因為房子的受益權仍在張媽媽名下,對她的老後生活、資產有基本保障,將來過世後,兒女也不會發生爭奪房產的問題。
②購買保本型長期照顧險(長照險)。對房子做好信託和分配後,張媽媽開始檢視將來的保障和安養,雖然她過去買了很多人情保單,醫療保障卻非常欠缺,但因為已經超過65歲,沒辦法再購買醫療險,理財規劃顧問建議她買一張保本型長照險,繳的保費如沒用到或是用剩下,都可以拿回。
廖一聰說明,這份長照險的要保人、被保險人及長照受益人是張媽媽,身故受益人是兒女,10年總繳保費1,000萬元,若將來有長照需求,保險公司每個月會給付10萬元長照保險金,要是沒有需求,或是只領取500萬元保險金,剩下的金額會退還給身故受益人,也就是張媽媽的子女。
③長照險信託。最後,為了避免保險公司給付的長照保險金被子女揮霍、花費在其他地方,理財規劃顧問幫張媽媽做的第3個規劃,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護鎖──幫她的長照險加上信託,而信託受益人就是她自己。
用利息支付管理費
老後安養更有保障
「當需要長照時,通常沒有自理能力,甚至沒有自主意識,加了信託後,可以確保錢匯入照護安養機構,而不會進到被保險人的戶頭,因為錢可能被照顧者(當下可能是張媽媽的監護人)拿去用。」
既然成立信託,就會有費用產生。目前國內信託機構以銀行為主,費用分為簽約費及管理費,一般來說,簽約費依個別契約內容不同,約3千至數千元不等,在簽約時一次收取;而管理費是信託啟動後,才須支付。
以張媽媽來說,將來她發生長照需求時,即長照險的保險金給付進到信託帳戶後,契約才會生效,此時銀行才會每年收取管理費。
目前銀行管理費收費標準,一般來說,1,000萬元以下的費用是千分之五,把1,000萬元在銀行成立信託,錢進入信託帳戶後,假設做定存管理,以目前約1%定存利率來計算,每年會有10萬元利息,「銀行收走5萬元管理費,等於是只拿利息錢的一部分去支付,不至於侵損本金,但好處是能確保錢會用在自己身上。」廖一聰認為,支付管理費用,總比錢都被兒女拿去花用好。
此外,為避免經濟環境發生變化,導致原本設定的生活費、照護費不夠用,最好事先預留信託監察人在將來有調整信託契約的空間,否則當信託啟動後,銀行只會依約定給付金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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